|
A、本人受党、团组织及行政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,受党纪、政纪处分的视情节扣2-5分。
B、所辅导学生违纪率(含学生晚归、宿舍违纪、受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,未具体负责年级学生的辅导员按该系平均计算,下同)在2%以内(含2%),每增加0.2个百分点扣0.1分,超过2%每增加0.1个百分点扣0.1分。
C、所辅导学生考试舞弊率2%以内(含5%),每增加0.1个百分点扣0.1分,超过2%每增加0.1个百分点扣0.2分。
D、所辅导学生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5分。
E、所辅导学生出现打架斗殴、游行、集体静坐、罢餐、罢课或在公共场所聚众起哄,严重扰乱校园公共秩序等群体性事件,每次扣3分。
F、因本人工作不认真,出现明显工作失误者(如上报材料数据不加审核,工作不按正常程序带来后果等),视后果大小,每次扣0.5—1分。
G、在学校和系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中,不能按照要求组织学生,秩序较差的,每次扣1分。
H、因不及时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及学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,造成不良后果的,每次扣1分。
I、所辅导学生有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,在网上散布不良言论的,扣0.3分/人次。
J、学生奖、助学金评审、发放,贫困生认定,评优评先,学生操行考核、党员发展等出现学生投诉现象,经核实确有违规情况的,扣1分/人次,截留奖助学金的发放一起扣2分。
K、军训工作不到岗到位,教官和学生有投诉,经查实扣0.2分/人次,征兵和预征宣传不到位,有学生反映不知晓征兵通知者,经查实扣0.2分/人次。
L、对学生管理不严格,出现学生不请假外出或逾假不归现象,扣0.2分/人次。
M、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,材料不到位而被扣分的相应按考核扣分标准扣分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