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用人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需取消或更改招聘时间,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招生就业处。如无故爽约,将限制其在本校开展招聘活动。
2.用人单位可在宣讲会正式开始前30分钟进入宣讲场地进行布场,可在宣讲教室门口摆放易拉宝进行宣传,但请勿影响正常通行。请勿在校内其他位置张贴或摆放横幅、海报、易拉宝等宣传物品,如需摆放大型桁架,请提前三天联系招生就业处办理有关申请手续。
3.招生就业处将为每个专场宣讲单位安排1名志愿者,配合做好现场支持及设备调试等服务工作。
4.请各用人单位在使用场地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校规定,规范招聘行为。